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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9-01 | 點閱數: 60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麒仰
電話:3322101轉7573
傳真:3310610
電子信箱:06107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9月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4006368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函轉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市民卡之員工卡作業須知」,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市民卡之員工卡作業須知」、逐點說明及申請書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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