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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9-02 | 點閱數: 726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張家偉
電話:03-3322101#7338
電子信箱:18305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9月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4022949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光碟另交換)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人力發展中心)函知「公務員赴陸知多少」及「公務員赴陸陷阱(案例篇)」課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善加利用,以強化公務人員保防意識。
說明:  
一、 依人力發展中心104年8月31日人發研字第10403005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配合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相關規定之修正,人力發展中心更新旨揭課程內容,並自104年8月20日起同步於該中心「e等公務園」學習網(http://elearning.hrd.gov.tw)/政策法制類/兩岸關係系列,開放公務人員選讀。
三、 另有關人力發展中心函送之旨揭課程光碟,因數量有限,各機關如有需求,請洽人事處考訓科承辦人索取。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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