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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9-09 | 點閱數: 948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吳曄彤
電話:3322101分機7353
電子信箱:18405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9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4023029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函轉外交部代辦政府各機關「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要保書及保險單條款配合修正調整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外交部104年9月1日外秘庶字第104010946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含附件)。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市長室、副市長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參事辦公室、技監辦公至、顧問辦公室、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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