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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9-22 | 點閱數: 912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4024654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有關高雄市政府【港都之星Fun映會】港都e學苑數位閱讀活動辦法相關訊息,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人員上網學習。
說明: 依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7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0470308600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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