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童瓊華 電話:03-3322101#733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177@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4024654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有關高雄市政府【港都之星Fun映會】港都e學苑數位閱讀活動辦法相關訊息,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人員上網學習。 |
說明: | 依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7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0470308600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