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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5-09-22 | 點閱數: 935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建發
電話:03-3373457
傳真:03-3329163
電子信箱:19305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政預字第104024695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介紹及案例分析」1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4年7月7日廉政會報之決議事項暨巿長指示辦理。
二、 為有效遏阻不當利益輸送,增進人民對於公職人員廉潔操守及政府決策過程之信賴,政府爰制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期能透過法律制度導正「有關係好辦事」的弊病。希旨揭案例分析有助同仁釐清觀念,並作為執行公務時的參考。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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