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蔡沛瑄 電話:03-3322101#732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4@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力字第104000834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有關「應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員級考試技術類電子工程科考試及格人員得適用電子工程職系」,業經銓敘部令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4年9月21日部法三字第1044020412號令副本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