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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0-08 | 點閱數: 792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4學年第1學期增置餘額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國小一般代理教師1名
二、聘期:
實際報到日起起至105年7月2日止(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度停止補助提高教師員額編制經費,則自105年1月1日起增置餘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三、本次缺額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分式辦理
第一次報名日期:104年10月13日(星期二)9時至12時
第一次甄試日期:104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1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若第一次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二次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二次、第三次甄試。

第二次報名日期:104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第二次甄試日期: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8時:1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若第二次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三次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三次甄試。

第三次報名日期: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第三次甄試日期:104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8時:1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其餘詳如簡章

五、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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