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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0-14 | 點閱數: 1008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函
  機關地址:32443桃園市平鎮區新富里振興路5號
承辦人:王湘婷
電話:03-4572105#2124
傳真:03-4593884
電子信箱:1001079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 桃市平民字第104003458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本所104年10月12日桃市平民字第1040034231號函關於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案諒達,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因前函附件無法標示檔案名稱,造成貴校作業困擾,檢送各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分配表1份供參。
二、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04年9月23日桃選一字第1040001315號函有關本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津貼數額為:主任管理員新臺幣3,000元、主任監察員新臺幣2,700元、管理員新臺幣2,000元、監察員新臺幣1,700元、預備員及警衛人員新臺幣2,000元。


 

正本: 桃園市平鎮區南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平興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副本: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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