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吳曄彤 電話:3322101分機7353 電子信箱:18405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04027780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4年6月12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104年10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4993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含附件)。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