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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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04008728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104學年度桃園市各級學校名冊勘誤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04年10月1日桃教秘字第1040075410號函續辦。 |
二、 | 本案已將各校勘誤資料彙整如附件,請逕行下載應用,以便利公務聯繫。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國立高中職(不含市屬)、本市各市立幼兒園、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國中小、諾瓦國民小學、有得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有得國民中小學、桃園縣私立福祿貝爾國民小學、新興學校財團法人桃園縣新興高級中學(國中、國小部)、桃園美國學校、私立康萊爾國民中小學、本市各大專院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