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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26 | 點閱數: 50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利百芳
電話:3322101#7531
電子信箱:baifo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 桃教秘字第104008728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檢送「104學年度桃園市各級學校名冊勘誤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4年10月1日桃教秘字第1040075410號函續辦。
二、 本案已將各校勘誤資料彙整如附件,請逕行下載應用,以便利公務聯繫。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國立高中職(不含市屬)、本市各市立幼兒園、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國中小、諾瓦國民小學、有得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有得國民中小學、桃園縣私立福祿貝爾國民小學、新興學校財團法人桃園縣新興高級中學(國中、國小部)、桃園美國學校、私立康萊爾國民中小學、本市各大專院校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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