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蔡沛瑄 電話:03-3322101#732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4@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力字第104001002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有關「應96年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技術類輪機工程科考試及格人員得適用交通技術職系」,業經銓敘部令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4年11月19日部法三字第1044041430號令副本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