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72
  • slider image 669
  • slider image 668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2-01 | 點閱數: 899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余辰勻
電話:03-3322101#7336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693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4031389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主旨: 有關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實務」數位課程,請轉知所屬上網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 依國家文官學院104年11月30日國院數字第1040800250號書函辦理。
二、 為強化公務人員對行政中立之認知,旨揭課程自即日起於「文官e學苑」行政中立學習專區上架(http://ecollege.nacs.gov.tw),內容包括案例推演、翻轉影音互動模式,歡迎同仁踴躍上網學習。
三、 檢送國家文官學院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