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72
  • slider image 669
  • slider image 668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2-02 | 點閱數: 990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楊佩茹
電話:(03)3322101#7524
電子信箱:yangpeiju@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 府教中字第104031406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訂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聘任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聘任要點」一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局人事室、本府教育局秘書室、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