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楊佩茹 電話:(03)3322101#7524 電子信箱:yangpeiju@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中字第104031406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訂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聘任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聘任要點」一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人事室、本府教育局秘書室、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