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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2-07 | 點閱數: 806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黃美政
電話:03-3322101-735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405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4001038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4年12月3日台管財三字第104120402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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