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4009759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12月7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40164935A號令修正發布,相關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下載(網址:http://163.30.76.50/),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164935B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