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2-16 | 點閱數: 1175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許美琪
電話:(03)3322101分機730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245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人力字第104001052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ㄧ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編印「聘僱人員管理作業參考手冊」,並將該手冊電子檔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請貴機關學校自行下載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2月8日總處組字第1040053807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旨揭手冊全文電子檔已登載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之「組編人力處」-「員額管理」,請各機關及學校自行上網下載使用。


 

正本: 本府各機關及學校、本市各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