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許美琪 電話:(03)3322101分機730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2455@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5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力字第10400105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ㄧ |
主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編印「聘僱人員管理作業參考手冊」,並將該手冊電子檔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請貴機關學校自行下載參考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2月8日總處組字第1040053807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旨揭手冊全文電子檔已登載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之「組編人力處」-「員額管理」,請各機關及學校自行上網下載使用。 |
正本: | 本府各機關及學校、本市各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