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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2-18 | 點閱數: 644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政隆
電話:03-3322101轉7354
電子信箱:1001792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4032472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請於辦理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時,重視洽簽運動休閒及健康餐飲相關優惠合作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2月10日總處給字第10400518012號書函辦理。
二、 配合衛生福利部肥胖防治政策,推動樂活健康低碳環境,維護公教員工健康,請各機關學校依旨揭事項辦理,並鼓勵所屬參考利用。
三、 檢附原函影本及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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