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余辰勻 電話:03-3322101#7336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6939@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4033222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檢送「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秘書長104年11月25日院臺性平字第104015215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