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潘錦煌 電話:3322101*7334 電子信箱:18306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403292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有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北捷運公司)北投會館擁有各項教育訓練與運動休閒設施,收費合理,請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臺北捷運公司104年12月15日北捷人字第10435994000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復興區公所、本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