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2-21 | 點閱數: 849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潘錦煌
電話:3322101*7334
電子信箱:18306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4032921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有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北捷運公司)北投會館擁有各項教育訓練與運動休閒設施,收費合理,請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臺北捷運公司104年12月15日北捷人字第10435994000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復興區公所、本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