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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2-29 | 點閱數: 1038

 

東安國小甄選公告

甄選類別

代課教師

公告主旨

104學年第2學期代課鐘點教師甄選簡章-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公告起始日期

2015/12/28

公告結束日期

2016/01/04

公告說明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4學年第2學期代課鐘點教師甄選簡章-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一般科目
(社會、書法、健體、自然、資訊等)鐘點教師1名
二、聘期:105年2月15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三、本次缺額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分式辦理
第一次報名日期:105年1月4日(星期一)8時至12時
第一次甄試日期:105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8時1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若第一次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二次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二~三次甄試。

第二次報名日期:105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下午2時
第二次甄試日期:105年1月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若第二次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三次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三次甄試。

第三次報名日期:105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下午2時
第三次甄試日期:105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其餘詳如簡章

報名日期起

2016/1/4起依序逐次辦理

報名日期止

2016/1/8起依序逐次辦理

甄選時間

2016/1/5起依序逐次辦理

專長需求

詳簡章

錄取人數

1

備取人數

若干

簡章下載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4學年度第2學期代課鐘點教師甄選簡章

報名地點

本校人事室

聯絡人

人事室何主任

聯絡電話

03-450957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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