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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05 | 點閱數: 551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秀英
電話:3322101分機*7355
電子信箱:14205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4034251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主旨: 為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調整,本府公教人員輔助購置住宅貸款利率亦配合調整,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內政部營建署104年12月29日營署財字第10429219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旨揭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三、 配合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104年12月23日起由原年息1.305%調整為年息1.235%,故旨揭貸款利率調降為1.277%。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
副本: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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