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10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有興趣教師與學生家長參考於特教科網站下載相關簡章。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申請報名日期:105年3月22日起至105年3月24日止。 (二)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5年3月31日。 (三)術科測驗時間:105年4月23日。 三、本案簡章請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