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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15 | 點閱數: 951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潘錦煌
電話:3322101*7334
電子信箱:18306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5000419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發展中心)「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新增「課程講座查詢」功能,並自105年1月5日上線,請查照。
說明:  
一、 依發展中心105年1月6日人發教字第105010000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 旨揭新增功能所列資訊業經發展中心授課講座同意授權,各機關訓練承辦人可於該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hrd.gov.tw/)點選「訓練承辦人」身分登入系統,於左側「訓練承辦人專區」項下點選「課程講座查詢」,輸入課程關鍵字查詢及列印相關主題講座資訊。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復興區公所、本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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