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吳曄彤 電話:3322101分機7353 電子信箱:18405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05000029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業經銓敘部以105年1月8日部退一字第1054059059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該部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5年1月8日部退一字第10540590593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