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貴校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申請報名日期:105年3月23日起至105年3月25日止。 (二)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5年4月8日。 (三)術科測驗時間:105年5月1日。 三、本案簡章請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