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潘錦煌 電話:3322101*7334 電子信箱:18306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500606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
主旨: | 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開辦「新世紀公共服務創新研習班」系列(一),請轉知所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文官學院105年3月14日國院交字第105060004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班訂於105年4月開辦,相關事項如下: |
(一) | 研習對象:「策略性人力資源基礎課程及認證」及「職能發展」研習班以人事人員為優先;「政府專案管理培訓課程及認證」研習班以中、高階主管為優先。 |
(二) | 研習地點: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
(三) | 研習方式:採全日不住班密集方式辦理,中午提供膳食。 |
(四) | 報名注意事項: |
1、 | 「職能發展」及「政府專案管理培訓課程及認證」研習班:即日起逕至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nacs.gov.tw)報名,研習人員名冊及課程表,將於各班開班前5日公布於上開網站,不另發函通知。 |
2、 | 「策略性人力資源基礎課程及認證」研習班:課程規劃中尚未上線,另依文官學院來函轉知相關報名事宜。 |
三、 | 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