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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3-24 | 點閱數: 765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蔡沛瑄
電話:03-3322101#732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500674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臺東縣政府函以,為服務參加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臺東考區考生,方便市區內交通往來,安排4月15日至4月17日臺東火車站至新生國中試區免費接送服務,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 依臺東縣政府105年3月21日府人任字第105005541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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