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王昭人 電話:03-3322101#7525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cjwang@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228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主旨: | 檢送「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屏東縣政府105年3月23日屏府教學字第10509451900號函、105年3月24日屏府教學字第10509857300號函及105年3月29日屏府教學字第10510379700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及「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各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