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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4-12 | 點閱數: 829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蔡沛瑄
電話:03-3322101#732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5008147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說明一


 

主旨: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送105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保訓會105年4月6日公訓字第105216026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保訓會業於民國105年4月6日訂定,並已置於該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首頁左列之「法規輯要/培訓法規/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高普初等考試訓練相關規定」項下,歡迎查閱並下載運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秀才國中)、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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