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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4-21 | 點閱數: 883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張皓翔
電話:03-3322101#733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763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5009582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訂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
副本: 本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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