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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4-25 | 點閱數: 77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03-3322101-7419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ghif9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5002939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澎湖縣105學年度葉國小、港子國小、赤馬國小等3校計畫辦理裁併,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5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依據澎湖縣政府105年4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50903594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小
副本: 本局幼兒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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