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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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5002939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嘉義縣預估105學年度太保國小等24校減班產生超額教師情形,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5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嘉義縣政府105年4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5007245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校計有太保國小、新埤國小、大同國小、新塭國小、過路國小、鹿草國小、後塘國小、水上國小、柳林國小、北回國小、頂六國小、和睦國小、六美國小、新港國小、文昌國小、月眉國小、興中國小、溪口國小、美林國小、三和國小、平林國小、龍山國小、鹿滿國小及大埔國小等24校。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 |
副本: | 本局幼兒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