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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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5002983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嘉義縣預估105學年度大崎國小及義竹國小等2校減班產生超額教師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5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嘉義縣政府105年4月18日府教學字第1050073624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大竹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復興區立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幼兒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