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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4-29 | 點閱數: 92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徐列智
電話:03-3322101#7472
電子信箱:vac@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33084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NKE6G3


 

主旨: 有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將於105年7月成立「【2016產業菁英碩士學分班】- 桃園EMBA學分班」一案,惠請貴局轉知所屬同仁(含二級機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桃園產業菁英EMBA學分專班簡章(如附件)及市長指示事項辦理。
二、 旨校因應合併桃園農工,為回饋桃園在地機關企業,特別設立桃園產業菁英EMBA學分專班,為桃園市產業中高階主管量身訂做,內容兼顧學術與實務的學習平台,並以實際個案為課程教學重點,能夠為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企業主管提供重返校園進修的管道,也可有機會提昇台灣產業經營管理能力與創新能力,詳細課程資訊請詳http://sce.ntut.edu.tw/files/14-1118-60789,r654-1.php?Lang=zh-tw(或搜尋「臺北科大 桃園產業菁英」)。
三、 另請經濟發展局務必轉知本市在地企業團體踴躍報名(並副知本局)。
四、 副本抄送本市高國中小、本局各科室及家庭教育中心,請務必轉知所屬同仁。


 

正本: 本府各一級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除外)、本府各局處
副本: 本市各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局各科室、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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