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3
  • slider image 643
  • slider image 664
  • slider image 644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6-01 | 點閱數: 871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徐惠卿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2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0684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5012576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5月20日原民人字第1050030128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住民族委員會原函影本、旨揭計畫及相關附件各1份,或請至該會網站www.apc.gov.tw(該會人事服務網/原民特考專區)下載使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