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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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5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05012576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主旨: |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5月20日原民人字第1050030128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住民族委員會原函影本、旨揭計畫及相關附件各1份,或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apc.gov.tw(該會人事服務網/原民特考專區)下載使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