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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6-13 | 點閱數: 869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徐惠卿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2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0684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5013806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為服務參加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警察人員及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臺東考區考生,臺東縣政府於6月17日至6月20日考試期間,於臺東火車站至新生國中試區間安排免費接駁車接送服務,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 依臺東縣政府105年6月3日府人任字第105011076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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