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6-21 | 點閱數: 88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玟宏
電話:03-3320507
傳真:03-3320515
電子信箱:06104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6月6日
發文字號: 桃教政字字第105004424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主旨: 函轉「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三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5年6月3日府政安字第1050137221號函辦理。
二、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一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教育局督學室、教育局會計室、教育局秘書室、教育局政風室、教育局終身學習科、教育局教育設施科、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教育局幼兒教育科、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教育局人事室、本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本府教育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