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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3-07 | 點閱數: 97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張美珍
電話:3322101*7471
電子信箱:lydia@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5147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辨理105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表揚大會一案,惠請貴校協助推薦符合資格者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6月28日府社團字第1050158419號函辦理。
二、 為揚倫理道德、端正社會風氣;鼓勵國人發揚互助美德,長期行善,該會辦理105年度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活動,以共建溫馨祥和社會。
三、 推薦資格:全國各公私立機關團體及正式立案之民間社團,均得依據該辦法擇優推薦符合資格者。
四、 選拔對象:凡現居中華民國境內,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長期行善(所行善事是利他而非利己;係自願性質,而非工作責任及工作範圍內應為之事);有具體優良事蹟,能夠發揚傳統美德、樹立典範,足資接受全國表揚者
五、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05年8月10日止。
六、 郵寄地點:請各推薦單位將受推薦人之原始證件彙整後經推薦單位主官(管)核章後,逕寄:臺北市八德路2段232號2樓。
七、 本案該會聯絡人及電話:龍思宗執行秘書:(02)2173-1157。
八、 選拔辦法、推薦表及具結書等資料逕向旨揭協會網址:http://www.pmdpfound.org.tw(點選: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動協會)查詢並下載或自行影印。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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