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2、3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教學支援人員1名(閩南語教師)
二、聘期:105年9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三、本次缺額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分式辦理,如缺額補滿於本校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次招考。
第一次報名日期:105年8月12日(星期五)8時至12時
第一次甄試日期:105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第二次報名日期:105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2時
第二次甄試日期:105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第三次報名日期:105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2時
第三次甄試日期:105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報名資格:具教育部檢核認證通過桃園縣(市)「鄉土語言」(閩南語)類科師資資格在有效期限或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四、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