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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8-15 | 點閱數: 768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吳曄彤
電話:3322101分機7353
電子信箱:18405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5000603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05年8月3日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銓敘部105年8月5日部退一字第1054131899號函辦理。
二、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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