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03-3322101-7419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ghif9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8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小字第105019244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訂定「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一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復興區公所 |
副本: | 本府法務局、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