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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8-24 | 點閱數: 785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2、3次增置餘額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國小一般代理教師1名(佔餘額增派實缺)。
二、聘期:105年8月26日起至106年7月2日止(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三、本次缺額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分式辦理,如缺額補滿於本校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次招考。
第一次報名日期:105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12時至16時
第一次甄試日期:105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第二次報名日期:105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14時
第二次甄試日期:105年9月1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報名日期:105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4時
第三次甄試日期:105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14時3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其餘詳如簡章

聯絡人:何淑娟

聯絡電話:450957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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