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鄭相玫 電話:03-3322101#7332 電子信箱:1004429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9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5022342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及說明 |
主旨: | 檢送「ILTEA國際英檢」與「教育部採認CEF分級標準」相關資訊,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ILTEA國際英語認證中心105年9月6日華字第10509060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