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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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9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5007579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
主旨: | 轉知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針對「全教產所發之年金改革全國性問卷調查」澄清說明一案,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05年9月23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133527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影本及相關附件。 |
二、 | 本案係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澄清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所發之年金改革全國性問卷調查與年金改革委員會無關,相關訊息亦公布於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網頁(https://pension.president.gov.tw)「重要輿情回應」專區。 |
正本: |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