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9-30 | 點閱數: 729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徐惠卿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2
電子信箱:1000684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502330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說明

 

主旨: 檢送銓敘部、考選部會銜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考選部105年9月19日部特二字第1054139948號、選規一字第1050004339號令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含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