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3
  • slider image 643
  • slider image 664
  • slider image 644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11-01 | 點閱數: 850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潘錦煌
電話:3322101*7334
電子信箱:18306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5026966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主旨: 有關本府訂於105年11月16日辦理「區公所巡迴志業講堂」(第四場次),請依名額分配表派員參加,或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105年4月27日准簽辦理。
二、 為點燃同仁服務熱忱,培養宏觀視野並拓展新思維,爰辦理旨揭講堂,相關事項如下:
(一) 參訓對象:本市龍潭區公所及鄰近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與約聘僱人員。
(二) 辦理時間:105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三) 辦理地點:本市龍潭區公所3樓大禮堂(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210號)。
(四) 講師及講授主題:邀請淡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洪英正,講授「樂在工作與生活」。
(五) 報名方式:請貴屬人事機構彙整相關參訓人員名單,並於105年11月11日(星期五)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項下-「應用系統」-「D6: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薦送報名」-「新增薦送報名」-「選擇課程(可多選)」-查詢「桃園市龍潭區公所」,選擇「樂在工作與生活」課程-「下載csv格式」,填妥參加人員之身分證字號、姓名、上課假別(請填1X)後,上傳報名表,報名完成後之次日可至「薦送報名查詢」查詢報名結果。
三、 本案請轉知所屬人員屆時準時參加,並核予公(差)假,全程參加者將核予3小時終身學習時數;另為配合環保政策,並請轉知參訓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四、 檢附名額分配表1份,本案聯絡人:本市龍潭區公所人事室課員蔡美筠,連絡電話:(03)4793074,電子郵件帳號:10017589@mail.tycg.gov.tw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