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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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9182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轉知中原大學教育研究所「學校經營與創新領導組」辦理「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碩士學分班招生計畫」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中原大學105年11月10日原文教字第1050003667號函辦理。 |
二、 | 完成該校教育研究所「學校經營與創新領導組」之「經營與創新學程」學員,參加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選時得於資積分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3學分加1分,校長甄選最高採計8分。 |
三、 | 中原大學106學年度【碩士班考試】、【碩專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預訂於本年12月公告,詳情請參閱招生資訊網http://www.icare.cycu.edu.tw/簡章下載。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小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