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吳曄彤 電話:3322101分機7353 電子信箱:18405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0500084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業經考試院於105年11月4日修正發布,並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5年11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54162548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