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謝瑩露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0 傳真: 電子信箱:1002723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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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9624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
主旨: | 轉知「105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計畫書1份,請鼓勵所轄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28日臺教社(一)字第1050164154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提供平臺鼓勵全國民眾參與,選拔終身學習楷模,再以宣導得獎楷模的終身學習優良事蹟,作為全民模範,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特辦理旨揭活動。 |
三、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選拔類別:終身學習楷模類。 |
(二) | 參加資格與條件: |
1、 | 設籍本市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表率者。 |
2、 | 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因應社會變遷,善用學習資源,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具有卓著績效者。 |
3、 | 惟曾獲教育部全國終身學習楷模獎項者,不得報名。 |
(三)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5年12月14日(含)前寄達,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收件地點:請將資料檢核表、報名表及相關資料1式9份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謝瑩露小姐辦理。 |
四、 | 旨揭計畫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不含復興區公所)、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大專院校、平鎮區樂齡學習中心、中壢區樂齡學習中心、蘆竹區樂齡學習中心、八德區樂齡學習中心、龜山區樂齡學習中心、大園區樂齡學習中心、龍潭區樂齡學習中心、觀音區樂齡學習中心、大溪區樂齡學習中心、楊梅區樂齡學習中心、復興區樂齡學習中心、桃園區樂齡學習中心、桃園市桃園社區大學、桃園市中壢社區大學、桃園市新楊平社區大學、桃園市八德社區大學、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