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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11-29 | 點閱數: 87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謝瑩露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0
傳真:
電子信箱:1002723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9624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主旨: 轉知「105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計畫書1份,請鼓勵所轄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28日臺教社(一)字第1050164154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提供平臺鼓勵全國民眾參與,選拔終身學習楷模,再以宣導得獎楷模的終身學習優良事蹟,作為全民模範,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選拔類別:終身學習楷模類。
(二) 參加資格與條件:
1、 設籍本市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表率者。
2、 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因應社會變遷,善用學習資源,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具有卓著績效者。
3、 惟曾獲教育部全國終身學習楷模獎項者,不得報名。
(三)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5年12月14日(含)前寄達,逾期不予受理。
(四) 收件地點:請將資料檢核表、報名表及相關資料1式9份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謝瑩露小姐辦理。
四、 旨揭計畫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不含復興區公所)、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大專院校、平鎮區樂齡學習中心、中壢區樂齡學習中心、蘆竹區樂齡學習中心、八德區樂齡學習中心、龜山區樂齡學習中心、大園區樂齡學習中心、龍潭區樂齡學習中心、觀音區樂齡學習中心、大溪區樂齡學習中心、楊梅區樂齡學習中心、復興區樂齡學習中心、桃園區樂齡學習中心、桃園市桃園社區大學、桃園市中壢社區大學、桃園市新楊平社區大學、桃園市八德社區大學、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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