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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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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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5030436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050304363_Attach01.PDF 1050304363_Attach02.PDF 1050304363_Attach03.PDF 1050304363_Attach04.PDF 1050304363_Attach05.PDF 1050304363_Attach06.PDF 1050304363_Attach07.PDF 1050304363_Attach08.PDF 1050304363_Attach09.JPG 1050304363_Attach10.JPG) |
主旨: |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招生資訊,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國立臺北大學105年12月6日北大進字第1051800625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